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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马蓄电池使用范围:
⑴ 电话交换机⑺ 办公自动化系统
⑵ 电器设备、医疗设备及仪器仪表⑻ 无线电通讯系统
⑶ 计算机不间断电源⑼ 应急照明
⑷ 输变电站、开关控制和事故照明⑽ 便携式电器及采矿系统
⑸ 消防、安全及报警监测⑾ 交通及航标信号灯
⑹汽车电池及船用起动
御马蓄电池特点:
一、铅酸蓄电池的特点
1、密封性: 采用电池槽盖、较柱双重密封设计,防止漏酸,可靠的安全阀可防止外部空气和尘埃进入电池内部;
2、免维护:水再生能力强,密封反应效率高,因此在整个电池的使用过程中*补水或加酸维护;
3、安全可靠:无酸液溢出,可靠的安全阀的自动闭合, 防爆设备的装置使赛能电池在整个使用过程中更加安全可靠;
4、**命设计:计算机精设计的耐腐蚀铅钙铅合金板栅、ABS耐腐蚀材料的使用和较高的密封反应效率保证了蓄电池的**命;
5、性能高:
1) 体重比能量高,内阻小,输出功率高;
2) 充放电性能高,自放电控制在每个月2% 以下(20℃);
3) 恢复性能好 , 在深放电或者充电器出现故障时,短路放置30天后,仍可使用均衡充电法使其恢复容量;
4) 由于单体电池的内阻、容量、浮充电压一致性好,因此电池在浮充使用状态下*均衡充电。
6、温度适应性强: 可在-30℃~50℃下安全、放心地使用;
7、使用和运输安全简便: 满荷电出厂,无游离电解液,电池可横向放置,并可以无危险材料进行水、陆运输;
8、经济实惠: 柏克蓄电池较高的性能,**长的使用寿命,较低的维护成本确保用户得到的是较经济实惠的产品
◆温度作用
电池容量亦受温度的影响,过低温度(低于15℃,5℉.)则会降低有效容量,过高温度(**122℉.50℃)则会导致热失控并损害电池.
充电
(1)浮充(限制电压,控制电流)使用:浮充电压2.25V~2.30V/单体,较大电流不得大于0.25C10,电池浮充电流调到小于2mA /AH.(25℃)。请参见表(2)。
(2)循环使用(充电即停,放完电即充):充电电压2.4 V/单体,较大充电电流不得大于0.25C10.
(3)温度补偿电池在5~35℃范围内工作时,不必对充电电压进行补偿,当温度低于5℃或者**35℃时,建议对充电电压作适当的调整,调整标准为浮充时干3mv/℃/单体,循环使用时干4mv/℃/单体(温度以25℃为基准)。
(3)过充电
电池充足电后再补充电则称为过充电,持续的过充电将会缩短电池的寿命。
使用寿命
以下因素将可能缩短电池的使用寿命:
★重复的深放电
★重复的浅充电后的深放电
★外界温度过高
★过充电—特别是涓涓浮充充电
★过大的充电电流
★当充好电的电池如果长时间未使用,特别是在高温环境下,将会导致自放电和容量的减少。
产品性能:
放电
(1)电池不宜放电至低于预定的终止电压,否则将导致过放电,而反复的过放电则会导致容量难以恢复,为达到较好的工作效率,放电应0.05-3C 之间,放电终止电压如下表1所示
(2)放电容量
◆放电容量与放电电流的关系,图1为FM、JFM系列电池在不同的放电率条件下放出的容量,从图中可看出,放电倍率越大,电池所能放出的容量越小。
◆温度作用
电池容量亦受温度的影响,过低温度(低于15℃,5℉.)则会降低有效容量,过高温度(**122℉.50℃)则会导致热失控并损害电池.
充电
浮充(限制电压,控制电流)使用:浮充电压2.25V~2.30V/单体,较大电流不得大于0.25C10,电池浮充电流调到小于2mA /AH.(25℃)。
& 注意:
1).不要使蓄电池端电压降至以上规定值以下。
2)放电后不要存放,请立即补充电。
3).较大允许放电电流应控制在以下范围之内:
放电电流 I≤1C10(A),持续放电;
放电电流 I=3C10(A),放电时间 T≤2min;
放电电流 I=6C10(A),放电时间 T≤10s。
4.2.2容量放电测试
一般情况下在对蓄电池进行定期容量测试时,可选择以下几种容量测试方法。
2 离线式测量法
a) 将蓄电池组充满电后脱离系统静置1小时,在环境温度为25±5℃的条件下采用外接(智能)假负载的方式,采用10小时放电率进行放电测试。
b) 放电开始前应测量蓄电池的端电压、环境温度、时间。
c) 放电期间应测量记录蓄电池的端电压、放电电流、室内温度,测量时间间隔为1小时,放电电流波动不得**过规定值的1%。
d) 放电期间应测量记录蓄电池的端电压及室温,测量时间间隔为1小时。在放电期末要随时测量,以便准确确定达到放电终止电压的时间。
e) 放电电流乘以放电时间即为蓄电池组的容量。蓄电池按10小时率放电时,如果温度不是25℃时,则应将实际测量的容量按照下式换算成25℃时的容量Ce:
式中:t—放电时的环境温度
K—温度系数(10H率放电时 K=0.006/℃;3H率放电时 K=0.008/℃;1H率放电时 K=0.01/℃)
f) 放电结束后,要对蓄电池组进行充电,充入电量为放出电量的1.2倍以上。
2 在线式测量法
a) 在直流供电系统中,调整整流器输出电压至保护电压(如46V),由蓄电池对实际负荷供电,在放电中找出蓄电池组中电压较低、容量较差的一只蓄电池作为容量试验对象。
b) 打开整流器对蓄电池组进行充电,等蓄电池组充满电后稳定1小时以上。
c) 对a)中放电时找出较差的那只蓄电池进行10小时率放电试验。放电前后要测量记录该蓄电池的端电压、温度、放电时间和室温。以后每隔1小时测量记录一次,放电快到终止电压时,应随时测量记录,以便准确记录放电时间。
d) 放电电流乘以放电时间即为蓄电池组的容量。如果室温不是25℃时,则应按照(A)式换算成25℃时的容量。
e) 放电试验结束后,用充电机对该只蓄电池进行补充电,恢复其容量。
f) 根据测量记录数据绘制放电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