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蓄电池(1)使用前请检查蓄电池的外观 (2)蓄电池的安装必须由专业人士来进行。 (3)电池不可在密闭或者高温的环境下使用(建议循环使用温度为-5~35℃.) (4)安装搬运电池时应均匀受力,受力处应为蓄电池的壳部分,避免损伤较柱。 (5)电池在多只并联使用时,请按电池标识“+”、“-”极性依次排列,电池之间的距离不能小于-15mm。 (6)在电池连接过程中,请戴好防护手套,使用扭矩扳手等金属工具时,请将金属工具进行绝缘包装,避免将金属工具同时接触到电池正、负端子. 与此同时,目前市场上LED屏仍以定制化为主,产品的价格普遍偏高,对于租赁的应用市场也有一定的局限。该车就使用了来自江森-萨福特的动力电池。随着《关于有序放用电计划的通知》的印发,本轮电力市场化改革将开启加速。今年年初,动力电池所需要的钴、镍、铜、等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四、“通商文化”主题:商贸与文化旅游产业。 (7)若需要电池并联使用,一般不要**过三组(只)并联. (8)和外接设备连接之前,使设备处于断开状态,然后再将蓄电池(组)的正极连接设备的正极,蓄电池(组)的负极连接设备的负极端,并紧固好连接线。 5.注意事项 (1)非专业人士不得打开蓄电池,以免危险,如不慎电池壳破裂,接触到硫酸,请用大量清水冲洗,必要时请就医。 (2)使用多个电池时,要注意电池间的连线正确无误,注意不要短路。 (3)使用过程中应避免强烈震动或机械损伤 (4)使用上、下带有通气孔的电池容器以便散热。 (5)请不要让雨水淋到蓄电池,或者将电池浸入水中。 (6)电池的清扫请用尽量拧干的湿抹布进行,请不要使用干布或掸子等,请勿使用化学清洗剂清洗电池。 (7)请勿在同箱中混用容量不同,新旧不同,厂家不同的电池。
充电电压范围 12V 电池:136-138V 2V电池:223-238V 初始电流(A):≤03C,01C上表中充电电压是指环境温度为25℃条件下,当环境温度发生较大变化时,充电电压应相应调整, 方法是: 环境温度每升高1℃,充电电压降低0003V/单格 环境温度每降低1℃,充电电压升高0003V/单格 如温度变化**过10℃,而没有修正浮充电压,可能会导致电池损坏,好使电池工作在20-25℃范围内即安装在空调室内。 注:密封铅酸电池单格额定电压是2V,12V电池则是由6个单格串联组成。 ● 恢复充电 在下列情况下,需进行恢复充电: 1)电池安装后投入使用前 2)电池放电结束后 3)电池储存半年以上 4)单格电池浮充电压低于220V,短期内需提高其浮充电压; 恢复充电电压230-235V/单格,佳235V/单格,恢复充电时间为8-10小时(环境温度21-32℃)或12-16小时(环境温度10-19℃) ● 如发现单格电池浮充电压过低,可能由于下列原因引起并作如下处理1)充电器电压低于正常值重新调整浮充电压。 2) 端子或连接条结合不紧密重新连接 3) 负载变化频繁,且幅度较大,充电机不能及时自动调整可提高浮充电压。002-003V/单体 ● 注意事项 1)远离热源2)运输搬运电池时,应小心轻放,防止损坏电池端子。3)装卸连接条时,必须使用绝缘工具,防止短路。 4)旋紧螺母时用力应均匀且不要过大,避免扭伤较柱,出现漏液。5)不同品种型号及新旧电池,不能联系在一起使用。本公司致力于科技创新,不断提供更好的产品满足客户需求,对产品设计、技术规格的更新,恕不另行通知,产品以实物为准。
郑重声明:本公司所售全部蓄电池保证是原厂原装,假一罚十,签订合同,,38AH以上出现非人为质量问题三年内免费更换同等型号的全新电池,请广大客户放心采购!
应对重点:落实生产者延伸责任制
落实生产者延伸责任制是防控废铅蓄电池环境风险的重要环节。《行动方案》规定,2019年底前要完成制定发布铅酸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落实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定发布铅酸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落实生产者延伸责任。充分发挥铅酸蓄电池生产和再生铅骨干企业的带动作用,鼓励回收企业依托生产商的营销网络建立逆向回收体系,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进口商通过自建回收体系或与社会回收体系合作等方式,建立规范的回收利用体系。鼓励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开展生态设计,加大再生原料的使用比例;鼓励铅蓄电池生产企业与铅冶炼企业优势互补,支持利用现有铅矿冶炼技术和装备处理废铅蓄电池。加强对再生铅企业的管理,促进再生铅企业规模化和清洁化发展。
对此,张明权也表示,长期以来,废铅蓄电池回收处理相关行业的*学者一直在呼吁借鉴他国成功经验,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美国、日本和欧盟等国家和地区构建的收集网络,都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理体系,收集率已普遍**过90%,有的甚至已经接近**。
此外,为提高废旧铅蓄电池规范收集处理率,《行动方案》还提出要严厉打击涉废铅蓄电池违法犯罪行为。
一是严厉打击和严肃查处涉废铅蓄电池企业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收集拆解废铅蓄电池、非法冶炼再生铅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原生铅企业和再生铅企业的涉废铅蓄电池违法行为检查,对无危险废物接收废铅蓄电池,不按规定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非法处置废酸液,以及非法接收“倒酸”电池、再生粗铅、铅膏铅板等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二是加强对再生铅企业的税收监管。对再生铅企业税收执行情况进行日常核查和风险评估,对涉嫌偷逃骗税和虚开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开展税务稽查。
三是开展联合惩戒。将涉废铅蓄电池有关违法企业、人员信息纳入生态环境领域违法失信名单,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实行公开曝光,开展联合惩戒。
工作亮点:开展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
针对如何完善废铅蓄电池收集体系,《行动方案》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完善配套法律制度,修订《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加强汽车维修行业废铅蓄电池产生源管理。其中,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更是《行动方案》一大亮点。
在上述负责人看来,“《行动方案》提出选择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主要目的是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一步扩大合法收集废铅蓄电池的企业数量,为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以及转移运输提供便利、提高效率、降低成本。”该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有助于推动建立规范有序的收集处理体系,提高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成效。
为**试点工作取得实效,生态环境部和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了《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试点范围,重点围绕建立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模式、规范废铅蓄电池转运管理要求、强化废铅蓄电池收集转运信息化监督管理等方面开展工作。
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结合试点工作,修订完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值得关注的是,《行动方案》还明确要建立长效的**机制,包括实施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督察问责长效机制、鼓励公众参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