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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电池槽盖、较柱双重密封设计,确保不漏酸。
·吸附式的玻璃的氧复合效率有效地控制了电池内部水分的损失,因此在整个电池的使用过程中*补水或补酸维护。
·安全可靠,特殊的密封结构,阻燃单向排气系统,在使用过程中不会产生泄漏,更不会发生火灾。
·使用计算机精设计的低钙铅合金板栅,较大限度降低了气体的产生,并可方便循环使用,大大延长了电池的使用寿命。
·粗壮的较板、槽盖的热封黏结,多元格的电池设计使电池的安装和维护更经济。·体重比能量高,内阻小,输出功率高。
·充放电性能高,自放电控制在每个月2%以下(20℃)。
·恢复性能好,在深放电或者充电器出现故障时,短路放置30天后,仍可充电恢复其容量。
·温度适应性好,可在-40~50℃下安全使用。
·*均衡充电,由于单体电池的内阻、容量、浮充电压*性好,确保电池在使用期间*均衡充电。
·电解液被吸附于特殊的隔板中,不流动,防涌出,可坚立、旁侧、或端侧放置。
·满荷电出厂,无游离电解液,可以以无危险材料进行水、陆运输
使用范围:
UPS不间断电源、警报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邮电通信、电力系统、电厂电站的开关控制及事故处理、
银行不间断系统、电话和电讯设备、电动玩具、消防,安全防卫系统、医疗设备、太阳能系统、船舶设备、控制设备、电子仪器及其它备用电源。
电压,否则将导致过放电,而反复的过放电则会导致容量难以恢复,为达到的工作效率,放电应0.05-3C之间,放电终止电压如下表1所示
(2)放电容量 ◆放电容量与放电电流的关系,图1为FM、JFM系列 电池在不同的放电率条件下放出的容量,从图中可看出,放电倍率越大,电池所能放出的容量越小。 ◆温度作用 电池容量亦受温度的影响,过低温度(低于15℃,5℉.)则会降低有效容量,过高温度(**122℉.50℃)则会导致热失控并损害电池. 充电 (1)浮充(限制电压,控制电流)使用: 浮充电压2.25V~2.30V/单体,较大电流不得大于0.25C10,电池浮充电流调到小于2mA /AH.(25℃)。请参见表(2)。
(2)循环使用(充电即停,放完电即充):充电电压2.4 V/单体,较大充电电流不得大于0.25C10. (3)温度补偿电池在5~35℃范围内工作时,不必对充电电压进行补偿,当温度低于5℃或者**35℃时,建议对充电电压作适当的调整,调整标准为浮充时 干3mv/℃/单体,循环使用时干4mv/℃/单体(温度以25℃为基准)。 (3)过充电 电池充足电后再补充电则称为过充电,持续的过充电将会缩短电池的寿命。 使用寿命 以下因素将可能缩短电池的使用寿命: 容量保持和储存 l自放电 A.化学因素 不论是阳板(PbO2)还是阴板(Pb)的活化物质,都需经分解或逐步与反应(电解液),而转变成较稳定之铅,这个过程也就是自行放电。 B.电化学因素由于不纯物质的存在,电池内部会形成局部电路或与两较发生氧化还原反应,而造成自行放电。力能电池电解质因杂质含量较低,因而自放电量非常小,这源于电池的**强保持特性。 (2)电池的自放电与储存温度有着密切的关系 电池放电后应立即充电,不可将电池在放电后长期搁置;不需要用的电池搁置一段时间后应进行重复补充电,直至容量恢复到储存前的水平。 当容量仅为或低于额定容量的40%时(开路电压25℃时低于6.3V/12.63V),应用均衡充电以使容量恢复。 常温下应三个月一次对电池进行补充电,(补充方法请参见表3)低温下电池可储存更长的时间,例如电池储存于15℃,无潮湿,干净及无阳光照射的地方,在进行必要的补充电前,可保持12个月以上。
电池特点: ·采用电池槽盖、较柱双重密封设计,确保不漏酸。 |
发动机高温问题很多都是由散热器表面堵塞造成的,因为散热器为了增加散热面积,会在细管之间加装散热鳍片,这些鳍片之间的缝隙比较小,很容易被灰尘、草屑、昆虫尸体等杂物堵塞。一旦堵塞就会造成通风量不足,散热能力急剧下降,造成发动机冷却液温度过高。同时也要防止散热片的变形,及时修正。
近期,新天绿色能源新能源所辖建投燕山(沽源)风能有限公司与阿科玛(苏州)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通过国家绿证认购平台一次性成功交易绿证2050个,创造了国内电力市场自“绿证”机制实施以来,国际企业认购“绿证”的单笔纪录。同时双方达成年内进行*二笔2050个“绿证”的交易意向。
“绿证”制度全称为“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交易制度”,是对可再生能源发电量核发“绿色电力证书”,用以向电网企业等相关市场主体出售,用作完成该企业绿电消纳任务的证明。“绿证”制度取代电价补贴,对发电企业而言,尽管在补贴金额上失去了优势,但能够避免补贴款拖欠的问题,加快回款,优化现金流;对电网企业而言,能够提升“绿电”消纳的灵活性,在提升总体消纳规模的同时,**电网安全平稳。“绿证”制度是可再生能源产业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阶段性”有效措施,在国际上,美国、英国、荷兰、澳大利亚等二十多个国家已先后实行了“绿证”制度。
2017年,国家财政部、**、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交易制度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试行“绿证”核发和自愿认购,我国新能源开发利用的扶持政策,开始从“刚性直接补贴”向“市场化”导向转型。截至今年七月底,我国电力“绿证”交易平台累计交易绿证29332个,折合绿电近3000万度,参与绿证认购企业和机构近百家,认购个人**过1700人。
新能源公司坚持“市场化”经营理念,紧密跟踪并提前布局电力市场交易,自“绿证”制度颁布后,公司*时间启动了平台注册、电量核算报备等系列相关程序,并动员全体员工积极学习、了解相关工作,在公司班子带动下,多名员工参与绿证交易,为电力能源结构“绿色”转型尽绵薄、添砖瓦。本次与阿科玛公司的交易,是新能源公司*次与国际机构开展“绿证”交易,得益于前期的深厚积累、充分准备和良好声誉,**单笔交易量即刷新我国“绿证”平台纪录,占到国内“绿证”平台组建来总交易量近7%,树立了良好的市场形象,为后续开发“绿证”市场,提高资金周转提供了新的增长点,在自行消化补贴滞后、融入电力交易“市场化”方面做出了有益探索。